2026-09-13 天上的福(III) 江昭揚 牧師
天上的福(III)
以弗所書1:11-14
今天繼續講天上的福的第五和第六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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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神叫我們在基督裡得了基業 (弗1:11-12)
(1) 我們得了基業的意義
(2) 我們得了基業的源由
(3) 我們得了基業的目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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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神賜給我們聖靈為印記憑據 (弗1:13-14)
(1) 神應許賜給信徒聖靈為印記的原因
(2) 聖靈是信徒的印記和得基業的憑據
(3) 神賜下聖靈與信徒永遠同在的目的
以弗所書1:3-14,一共論到六樣天上的福。在基督裡:
➢神在耶穌基督裡揀選了我們 (1:4)
➢神預定我們得神兒子的名份 (1:5-6)
➢神藉祂愛子的寶血救贖我們 (1:7-8)
➢神叫我們知道祂旨意的奧祕 (1:9-10)
➢神叫我們在基督裡得了基業 (1:11-12)
➢神賜給我們聖靈為印記憑據 (1:13-14)
另外以弗所書1:12加了一福,就是我們因信主耶穌,人生有了活潑的盼望。弟兄姐妹們!我們因信主之後,神給我們屬天的各樣恩典和福氣,我們每一位都是有福之人,每個人都擁有這些天上的福。
